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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开发参与庭院经济发展的粗浅思考

【来源】  2007-10-12【 】 【浏览次数】 【打印】【关闭】【收藏】

我县农村庭院经济目前存在着发展不平衡,资源开发利用率低,缺乏现代化手段,产品开发规模小、科技含量不高等问题。主要表现在:一是融资困难。对于规模较大的种植户、养殖户,在政策的扶持与资金的落实上无法得到满足。比如今年我县在生猪的养殖发展上,由于苗猪价格飙升,猪饲料价格快速上涨,预防猪瘟猪疫不仅投入药物与精力,还要冒较大的风险,养猪户收益不高,严重影响养猪户的积极性。二是种、养殖技术缺乏,已远远跟不上现代农业经济的发展。比如,在一些名贵花卉、苗木、盆栽的种植培育方面,缺乏专业科学技术的学习、指导。三是生产设施、设备简单、落后,致使规模不大、档次不高。四是环保意识不强,在发展家庭养殖过程中存在“脏、乱、臭”的现象,影响了村容村貌。

四、几点建议

发展庭院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,庭院经济涉及到的每件细小的具体事情,都与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,几乎事关人民的吃穿住行等方方面面。农业开发支持庭院经济发展,应当找到一个恰当的切入点,科学安排项目,精心为农服务,坚持有所为,有所不为。

一是要制定有利于庭院经济开发的优惠政策,并从资金上给予积极扶持。针对村级财力普遍薄弱的现状,应建立以农户为主体,政府投资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援助相结合的投入渠道体系,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、扶贫资金与发展庭院经济结合起来,帮助农户发展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应主要用于庭院经济基础设施建设,加大对规模种养项目的扶持力度,增强庭院经济发展的后劲和潜力。

二是要搞好科学规划,抓好典型示范,引导庭院经济发展。发展庭院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,受资源条件、经济基础和市场需求的制约较大,只有制定切实可行的开发规划,才能实现庭院资源的有效、有序、合理开发。在制定规划中,应处理好两个关系,一是发展庭院经济与建设商品生产基地的关系。一个村开发一至两个产品,甚至发展到几个专业村,就可发展成为一定规模的生产基地。二是发展庭院经济与建设流通市场的关系。有计划的在条件较好的村,建设农副产品批发市场,像新店镇立新桥居委会的沪景批发场一样,上联上海、苏南等大中城市,下联农户,成为农村庭院经济与外界大市场联系的桥梁。同时,通过树立典型,以镇带镇,以村带村,以户带户,把千家万户都带动起来,促进庭院经济的发展。

三是发挥农业开发项目优势,以项目为载体,走专业化经营的路子。一方面组织龙头企业、代理商以“订单”收购农产品,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的衔接。规范产地环境、生产过程、加工过程、包装标识、市场准入等生产经营环节,大力发展无公害产品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,不断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。另一方面要建立农户运销合作组织,解决农产品销售不畅问题。积极实施大户带动战略,壮大农民运销队伍,搞好农副产品贩运,实现以流通促开发。

四是要注重科技服务。在采用传统精耕细作方式的基础上,大量采用农业科技新成果,引进优良品种,利用现代化设施,进一步推广精准作业、节水灌溉、生物饲料饲养、先进的加工工艺等技术,提高科技在庭院开发中的贡献率,促进庭院经济向纵深发展。通过举办培训班、开展科技下乡活动等多种形式,搞好对农民实用技术培训,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。在场地规划、品种引进、信息传递、产品销售等方面,及时为农民提供完善的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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