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西部农业开发的经验及启示
8亿亩,草原15亿亩,另外,还有广大的沙漠和沼泽地带。这些土地资源,长期得不到开发的重要原因在于,土地经营权问题尚未得到解决。土地经营权主要解决四个问题,一是土地由谁来经营,即土地经营权归属问题;二是土地经营权的获得方式,即土地经营者通过何种途径获得土地经营权;三是土地经营的规模,即土地经营权的大小;四是土地经营的时间,即土地经营权拥有时间长短的界定等。解决上述问题,首先,可由西部各省、市、自治区统一制定土地开发规划,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,解决土地经营权的问题。其次,可在《土地法》的框架内由各地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土地开发地方性法规,对土地经营权的有关问题进行法律规范。再次,土地经营权主要应当交给当地居民。对部分农业劳动力明显不足的地方,可通过与东部省份以对口支援方式,有计划的进行少量移民来解决。另外,土地经营者应当通过有偿方式,甚至拍卖方式获得土地经营权。这样对土地经营者可以起到激励作用,有利于土地的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。土地经营规模应以适度规模经营为原则,一般不应低于100亩。建立以家庭农场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经营模式,以便于农业开发区尽快实现机械化、水利化、专业化和农业服务社会化。土地经营期限可由各地分别不同情况确定,但最低期限不应少于30年,以50年为宜,个别地方和产业(如林业或制沙项目等)可延长到70年或更长的时间。